阅读内容

2013关于暂停收取借读生课本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07]   阅读: 6037

局属各中小学:

根据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文件《关于调整完善广州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通知》(穗财教[2012]337号),统一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和扩大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免费对象范围的精神,从2013年春起,在广州市普通公办中小学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费。

因此,学校原按学期收取的借读生课本费从2013年春季起暂停收取。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局财务基建科联系。

 

              越秀区教育局财基科

O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