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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4-24]   阅读: 5374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越秀区软科学研究

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越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2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越科字〔201210号),现组织我系统申报2012年广州市越秀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请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由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专家、学者和具有成果推广应用条件的部门共同组成,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一个单位原则上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以上项目。

(二)项目选题要按照项目指南的规定和要求,立足于越秀区实际,研究的内容及提供的成果,必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

(三)课题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级别,必须有足够精力投入研究和管理,亲自参加课题的评审答辩及课题实施中的日常调度等活动。课题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知识的互补性和研究专长的协调性。

(四)对承担区软科学研究项目两项以上且尚未完成的单位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方法

通过越秀区科技信息网(www.yxst.gov.cn)登陆“越秀区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后实行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经主管部门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广州市越秀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名及项目组成人员签名,连同含完整信息的《申报书》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材料的装订

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贴上《申报书》封面。

四、申报与送交材料时间

2012511,逾期不再受理。

五、材料缴交地点

(一)纸质材料报送区教师进修学校科研部(联系电话:87670267地址:东华东路东山大街7号之二)。

(二)材料电子版通过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发送到区教师进修学校刘莺的帐号。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10日(周四)前将材料按要求交教研室统一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2012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本软科学研究计划旨在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以及当前全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点问题进行立项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一、课题范围

(一)主要受理区属有关部门的申报。课题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要有利于调整优化我区产业结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等新型都市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我区经济、社会和科技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增强我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强调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相结合、研究单位和决策部门相结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研究和应用相结合。研究队伍构成应以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主,打破部门、地区和单位界限,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群体进行联合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由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专家、学者和具有成果推广应用条件的部门共同组成,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一个单位原则上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以上项目。

(二)项目选题,要按照项目指南的规定和要求,立足于越秀区实际,研究的内容及提供的成果,必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

(三)课题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级别,必须有足够精力投入研究和管理,亲自参加课题的评审答辩及课题实施中的日常调度等活动。课题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知识的互补性和研究专长的协调性。

(四)承担区软科学研究项目两项以上且尚未完成的单位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越秀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通过越秀区科技信息网(www.yxst.gov.cn)登陆“越秀区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后实行网上填报。

 

      一二年四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