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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培正中学选取校服供应商服务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08]   阅读: 690

广州市培正中学遴选学生校服供应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的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市培正中学学生校服供应服务是广州市培正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管理的服务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择优选取中选人承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遴选“广州市培正中学学生校服供应服务”企业的招标代理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服务。

3.2本次招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3.3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5. 遴选中选原则

遴选中选原则:根据各申请人的资质材料进行综合对比,综合排名第一的作为中选人。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库的注册备案证明截图。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公告和行业规定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报价函。

6.2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申请文件须一式一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封存提交,申请人应于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 广州市培正中学门口保安亭处  

6.3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答疑会)。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申请人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为招标人实施的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7.1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7.2编制、发售、解释、组织论证采购文件,办理招标文件备案;

7.3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7.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7.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7.6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标)活动,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7负责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文件(如有其他要求除外)及组织工作;

7.8整理评审报告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7.9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需)、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7.10答复潜在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协助处理供应商的投诉;

7.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编制存档资料(同时制作一份存档资料交采购人)、招标全流程文件等档案完整的保存不少于15年;

7.12协助处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7.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州市培正中学校园网、广州市培正中学公众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培正中学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培正路2号

联系人:刘雄杰

电 话:020-87755293
                                                                       

                                                 广州市培正中学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