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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27]   阅读: 2534

关于2011年中小学教师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各学校,教师:
      鉴于近期关于晋升高一级职称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1年我市中小学教师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工作的通知》(穗教师资【20118号)的要求,确保验证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验证工作期间开放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学分管理系统,时间截至628日下午530。相关老师要在限期内纠正有关问题,实事求事,认真核对数据,若再因工作失误,造成验证数据失实,将追究本人责任。现就以下两个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个人身份证号码是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与广州人事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人事网”)进行学分数据对接的重要识别信息,请各教师认真核实个人身份证号在继教网和人事网的身份证是否准确、一致。

1)如果在继教网中的身份证号有误,包含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为15位的旧身份证号,请予以更新。

2)如果在人事网中的身份证号有误,请教师出具修改身份证号的申请,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处(联系电话:83557183),该处协调进行修改。

2、请目前还未完成办理免修20061--2011610学分的教师在开放的限期内到相关培训机构办理,因漏登记、错登记校本培训学分、教研学分的单位须在开放的限期内按市级管理规定纠正或补录。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学分管理系统将在验证工作结束后,于91日重新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