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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参加广州大学研究生班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5-30]   阅读: 2205

转发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参加广州大学

研究生班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市教育局决定委托广州大学举办研究生课程学习班。现将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参加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穗教师资〔201116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读条件与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二、招生专业(方向)与人数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开设专业为:课程教学论(教育管理、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体育、美术、音乐)。本年合计招生人数为370人。

三、学习年限、培养方式

(一)学习年限从20117月到20139月,共计二年。

(二)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完成8门课程的进修学习。

四、报名工作事项

(一)20115月份各单位组织报名教师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情况登记表》,并加具单位审核意见。

(二)5月底前,各单位指定专人填写《2011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研究生课程班报名人员登记表》。

(三)各单位指定专人汇总教师填写的《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情况登记表》(单位已加具意见和公章)、单位填写的《2011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研究生课程班报名人员登记表》连同学费于201161317日交到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行政楼304室和办理报名入读手续。

五、学费报销与学分免修

局属单位干部教师经单位同意参加学习并获得广州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的,将按照《越秀区教师继续教育学费报销方案》执行,即“参加广州市继续教育面授课程和网络课程进修的,本人负责25%,任职单位负责75%。”此外,在继续教育学分免修方面,可凭广州大学教务处出具的年度成绩(含学时)证明,办理登记学科专业课学分,每年最高可免修5学分。

相关文件和报名登记表:附件.rar